子女抚养
来源:福州婚姻家庭律师网时间:2021-06-03 16:49:21
一、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标准是什么?
一般情况下,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,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抚养费。
1、如果有固定收入的,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,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
2、如果无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
二、抚养费应该给到孩子几岁
1、抚养费的给付期限,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。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,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,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,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。
2、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,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,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:
(1)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;
(2)尚在校就读的;
(3)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。
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
三、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方式
抚育费最好定期给付,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。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,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。
四、父母双方不能协商支付抚养费怎么办
父母不能就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方式达到一致的,可以起诉解决。如果经法院判决后,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仍不支付抚养费的,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相关推荐:
福州离婚律师: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你该怎么办?福州婚姻家庭律师李丹:
联系电话:13950200085
执业证号:13501201010374730
执业律所: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
律所地址: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38号金钻世家2座27层g
法律专长:起诉离婚,离婚财产分割,子女抚养权,离婚协议,彩礼纠纷,赡养纠纷,继承纠纷等